洋县司法局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加强
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
今年以来,洋县司法局突出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,以队伍建设为根本,以能力提升为重点,以调解实效为目标,多措并举,着力打造一支为公平公正、热心调解、业务过硬的人民调解员队伍。
一是高度重视,积极筹划村级调委会换届工作。结合全县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,联合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《关于村级换届中加强村级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指导全县285个村(社区)级调委会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改选工作。严格按照《人民调解法》和《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,严把人民调解员“入口关”,对不符合人民调解员条件和年龄偏大、素质不高、能力不强、不适应工作要求及违纪违规人员及时予以清理解聘。
二是完善制度,率先落实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。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,落实《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》,该局经过多次调研,多方征询意见,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沟通,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,于2017年9月底出台了切合县情实际和工作现状的《洋县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实施办法》和《洋县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,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落实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报酬,建立专项资金,专款专用,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,消除其“后顾之忧”。
三是加强指导,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。结合全市人民调解“双建”活动,指导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洋县人民调解协会积极开展工作。按照“五落实、六统一”(组织、人员、报酬、场所、制度落实,名称、印章、标识、徽章、程序、文书统一)的要求,切实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。按照省厅要求,对符合条件的调委会及人民调解员将颁发统一制式的调解员证件、吊牌和调解徽,进一步规范全县人民调解工作。(黄荣)